诈骗套路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以合作开场赚钱为由,吴某某被骗860万元,再度上演湖北黄冈版孙小果。
【资料图】
案件回顾
受害者吴秋明,是福建省福清市人。2017年7月,吴秋明与袁某明多次在中科院中科院武汉分院担任领导职务哥哥的办公室商谈黄冈市浠水县项目投资事项。在其办公室中,袁某明表示,他和朋友有个项目,但缺少资金,要找合作伙伴来一起合作。并表示合作的朋友郭某能、郭某川中家里很深得背景,并强调对方有矿山资源,但是缺少开采资金。其担任领导职务的哥哥亦表示,“该项目好,放心大胆的带着我弟弟做”。
事后,郭某能向吴秋明提供了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排污许可证等多个政府相关部门的红头文件,并表示希望他与他们一起合作成立公司,进行采砂生产经营。
吴秋明表示,由于多次在袁某明哥哥的办公室内谈事情,又加上担任中科院武汉分院领导职务哥哥的多次表态,就答应了对方,也相信了对方。
双方达成共识后,袁某明,郭某川等二人以各种政府需要缴费为由,从吴秋明处拿走人民币860万元。吴秋明表示,对方发了一些与黄冈市,浠水县等重要领导的聊天记录,让他真的认为这个项目的真实性和背景过硬。在此基础上,对方拿到了很多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和浠水县人民政府相关批文,包括还有浠水县陈正红县长署名签发的批文。
事后证明,这些批文全部都是假冒的,不合法的。
2022年3月份,吴秋明催促对方项目开工时间,袁某明,郭某川等二人则以各种理由推脱。2022年5月,吴秋明察觉事情不对,就拿着那些批文到浠水县核实情况,结果被告知,这些证照和批文都是伪造的。
在于郭某能、袁某明、郭某川等三人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2022年8月9日,吴秋明向浠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8月16日,浠水县公安正以诈骗罪式立案。然而,事情过去6个月,案件却毫无进展。吴秋明表示,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并未采纳。只有监外执行的郭某某被收监,他的案子也被移交到检察院,除此之外公安机关没有任何动作。
案子立案距今已经近1年时间,但是案件的发展状态让吴秋明苦恼不已。吴秋明认为,袁某明的那位在中科院武汉分院的哥哥在证个案件中起到一个很重要得作用,为什么案发之后,当地公安机关并未对其采取任何措施。此外,浠水县对于这一份假冒的红头文件是否知晓,如果知晓,为什么在了解整个事情之后并未采取相关措施来帮助投资者。
“整个案件牵涉人员甚多,案情复杂,如果仅凭一个监外执行的郭某某完成,我是绝对不信了。也同时希望当地政府能够调查清楚”,吴秋明表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立案标准,以涉案数额多少而定,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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